序号 | 名称 | 三包期限(月) | 维修与更换标准 | 备注 |
1 | 整车 | 15 | 线束短路或断路; 插接件接触不良; 电门锁坏; 续行里程严重不足; 整车跑偏; 整车明显抖动。 | |
2 | 电机 | 12 | 轴承破碎; 轮毂外壳开裂; 线圈烧毁; 磁钢脱落; 尔器件损坏; 卡滞或有严重异常声音; 不能正常运转的其它故障 。 擅自拆卸、进水等人为损坏不予以更换或维修。 | 24个月维护 |
3 | 铅酸电池 | 6 | 实际容量低于额定容量60%、外壳破裂、漏液、开裂、安全阀失效。 若使用其它充电器等人为因素导致电池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。 | 购车日起计算6个月内 |
4 | 充电器 | 12 | 短路或断路;有异常声音; 充电不足或不充电; 保险丝断;指示灯不转换; 灯不亮; 无法充电; 不能正常使用。 擅自拆卸、涉水、给不匹配的充电造成的损坏的不保修。 1,用户自行改装、拆装、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部件原状态被破坏的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 2,用户使用、保管不当或因意外事故引起的故障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 3,外壳破裂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 4,输出、输入线保证完好,否则不予以保修。 | |
5 | 控制器 | 12 | 短路或断路; 烧坏; 飞车; 相关保护功能失效。 擅自拆卸、涉水造成的损坏的不保修。 1用户自行改装、拆装、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部件原状态被破坏的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 2用户使用、保管不当或因意外事故引起的故障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 3控制器接线尽量保持原来状态,如有特殊情况需剪线,不得短于8厘米 | |
6 | 车 架 前 叉 车 把 | 12 | 自然开焊; 脱焊; 断裂; 关键部位裂纹; 前叉断裂的予以更换。 人为破坏开焊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不予以更换。 | |
7 | 轮毂 | 6 | 扭曲断裂 ;自然断裂可更换。 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不予以更换。 | |
8 | 开关总成、 | 6 | 失灵、失效。所有电源锁均须带钥匙成套,防盗器需要整套,否则不予更换。 | |
9 | 仪表显示器 | 6 | 失灵、无法显示,性能失效。外壳不完整、擅自拆卸造成损坏的不予以更换。 | |
10 | 前后轴 | 6 | 轴承磨损,无法骑行。 | |
11 | 转握把 电刹把 喇叭灯具总成 | 5 | 因制造不良发生性能故障且无法修复。 擅自拆卸、剪断线头、人为损坏折断缺少、使用不当的不保修。 | |
12 | 外胎 | 2 | 出现自然断裂现象可更换,擅自修补不予以更换。 | |
13 | 电镀件 | 6 | 出现电镀层起泡、大面积脱落现象的予以更换。生锈的不予以更换。 | |
14 | 前后轴 | 6 | 不运转的予以更换。 | |
15 | 座垫 | 3 | 表皮破损的不予以更换。 | |
16 | 塑料烤漆件 | 6 | 大面积脱落、龟裂现象均予以更换。 但人为破坏的不予以更换。 | |
17 | 减震器 | 6 | 漏油进行维修,使用中爆镀、折断均予以更换。 | |
18 | 其余零部件 | 3 | 发生非人为损坏影响正常使用(不含所列易损易耗品〉 | |
注:符合整车退货、换货相关条款,因电池、充电器影响整车性能的应单独更换,更换后应与整车匹配。 |
不属于“三包”的内容及范围
●用户未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、保养及调整车辆造成的故障。
●用户使用不当造成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,如碰撞、超载、化学腐蚀等。
●用户自行改装、拆修造成的损坏或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状态破坏,无法进行技术鉴定和分析的故障,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意外造成的故障,无保修卡或卡、车不符的车辆。
●易损件、消耗品不属于“三包”范围(内胎、刹鼓、轴承、飞轮牙盘、灯泡、抱刹、后视镜、塑件、刹车线、刹车片等易损件)
●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电池严重亏电,或充电方式不当,致使电池充鼓、变形,或使用劣质充电器造成线路燃烧。
●某些附属品、装饰品,如:后视镜等及其它购车赠品不属于“三包”范围。
●整车停产五年内,保证关键部件供应。
售后服务
●用户购买电池必须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,保障废旧电池的有效回收。否则不予以受理电池的更换。
●回收的废旧电池要认真填写《废旧电池回收、处置登记表》。
●用户可凭购车证明、保修卡到经销商处或指定维修站销售三包服务,敬请认真填写保修凭证。
●本公司要求所有“银龙”品牌的经销商或特约维修站,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职能,必须能为用户提供三包服务和有偿维修服务,欢迎您的监督,公司售后服务电话:400-608-8586,邮箱:zhongyuan8919096@soho.com,公司网址: www.wfzhongyuan.cn。